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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双胍类应用有禁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8日

全球医院网2008-04-19我要评论

1。用造影剂时必须暂停二甲双胍。一般应在造影检查前、后48小时内暂时停用二甲双胍。在造影检查48小时后,应检查肾功能,如结果正常,就可恢复服用二甲双胍。因为某些造影剂会损害肾脏,影响药物经过肾脏的排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服用二甲双胍,药物就会在血液?a href="http://sex.39.net/zajq/" target="_blank" class=blue>性交?蕉啵??锌赡芤?鹑樗崴?a href="http://120.39.net/zdjj/" target="_blank" class=blue>中毒。

2。处于低氧状态者,如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源性心脏病患者,禁用二甲双胍。这是因为在缺氧状态下,患者体内葡萄糖无氧酵解增加,产生大量的乳酸,在血液中蓄积而导致乳酸酸中毒,严重者可致死亡。苯乙双胍比二甲双胍更容易引起乳酸酸中毒,相比之下,二甲双胍要好得多,只要严格掌握应用指征,一般不会出现乳酸酸中毒。

3。如果肝肾功能不好,不能服用二甲双胍。由于二甲双胍不经肝脏代谢,在体内不降解,而是以原形经肾脏排出,因此,为避免二甲双胍在体内积聚而使其升高乳酸的作用增强,使用前必须排除肾功能损害。由于乳酸主要在肝脏进行有氧代谢,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可造成乳酸升高,为避免乳酸酸中毒的发生,只有肝功能正常者才允许服用二甲双胍。

4。尿常规检查有少许蛋白尿者可以应用二甲双胍,但服用剂量宜减少。当血肌酐男性≥1。5毫克/分升,女性≥1。4毫克/分升时停用二甲双胍。

5。计划怀孕、妊娠期间或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服用双胍类药物。动物实验表明,二甲双胍能通过乳汁分泌。

6。当患者因发热、腹泻或呕吐而导致脱水、尿量减少时,应停用二甲双胍。

7。老年患者服用剂量宜减少。7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应避免服用双胍类药物。

8。因乙醇可损害肝功能,尤其是能抑制糖原异生而致低血糖。因此,酗酒患者不宜服用二甲双胍。

9。用药期间出现无诱因的严重胃部不适、极度乏力、虚弱、严重的肌肉疼痛、呼吸困难、寒战、头晕眼花等情况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排除乳酸酸中毒。

10。近期有上消化道出血者不宜服用二甲双胍。

11。由于二甲双胍抑制线粒体的氧化还原能力,因此,线粒体糖尿病患者忌用二甲双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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