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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的临床诊断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8日

全球医院网2011-08-06我要评论

专家表示,临床诊断妊娠期高血压应根据病史、临床表现、体检及辅助检查即可作出诊断。同时应注意有无并发症及凝血功能障碍。

妊娠期高血压的临床诊断

一、病史

详细询问患者于孕前及妊娠20周前有无高血压、蛋白尿和(或)水肿及抽搐等征象;既往病史中有无原发性高血压、慢性肾炎及糖尿病等;有无家族史。此次妊娠经过,出现异常现象的时间。

二、主要体征

(1)高血压:高血压的定义是持续血压升高至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血压升高至少应出现两次以上,间隔时间≥6小时。

(2)水肿:目前认为仅有下肢水肿者不能作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依据,而肿及大腿者则应予以重视;若经卧床休息6~8小时而浮肿未退者,则应列入病理范围;对于浮肿不明显,但体重于一周之内明显增加者,尤应特别重视。

(3)蛋白尿:如尿液检查有蛋白存在,应行中段清洁尿检查。凡尿蛋白定量为0.5g/24h,则为病理情况。自觉症状,应随时注意有无头痛、眼花、胸闷、恶心及呕吐等症状,一旦出现则需按子痫前期监测。(责任编辑: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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