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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激素治疗勿滥用 药物不能说停就停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48岁的陈女士,是某市一家雨伞厂老板娘。早在13年前,她生下女儿后,就发现自己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为了控制病情,当地医院医生为她进行激素治疗。但她总是担心激素用多了会留下后遗症,于是擅自将激素改成止痛药。十多年来,每次发病时,她都靠止痛药扛着。

类风湿激素治疗勿滥用 药物不能说停就停

从7年前开始,陈女士全身所有的关节都已出现红肿、僵硬、变形,甚至没法正常活动,基本每天躺在床上。由于无法忍受发病时的疼痛,被迫再次求医。可惜的是,经过检查后医生发现陈女士骨头除了有很多小孔外,已经明显萎缩,整个人比生病前矮了十几厘米。对于这种已经被侵蚀、破坏的骨头,目前的医疗水平还无法逆转,但要是能及早接受规范治疗,肯定不会让患者的病情恶化到致残。

激素治疗类风湿 为何谈之色变

由于类风湿病病程缠绵难愈,其痛彻骨,几乎所有止痛药镇痛效果都远不如激素,导致40%~60%的类风湿病人正在用激素或曾用过激素治疗。殊不知激素不是救命的稻草,长期滥用的后果甚至比类风湿病本身更为严重。

长期滥用激素的毒副作用,可导致满月腹、水牛背、向心性肥胖等脂肪异常沉积和痤疮、多毛症、紫癜,继而出现水肿、高血压、高血压脑病、糖尿病、月经失调、肾上腺皮质机能低下、胆石症、胰腺炎,重者导致消化性溃疡、出血或穿孔、骨质疏松及病理性骨折、严重感染,股骨头坏死甚至过敏性休克及猝死等严重后果。显然,长期滥用激素的危害性和病死率,往往超过类风湿疾病本身。

规范使用激素治疗 利大于弊

激素也并非一无是处,不必谈“激”色变,视如洪水猛兽,一概拒之。毕竟激素具有强大的抗炎、抗免疫、抗毒素和抗休克作用,能使类风湿病情得到控制,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但应有严格的指征,用得恰到好处,该收就收,切忌长期滥用。

主要用于全身症状严重而其他药物治疗无效,或有全身性血管炎、多脏器损害、严重贫血、眼损害、高热或病情危重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停药。用药原则为,如小剂量有效就不用大剂量,能口服就不注射。其禁忌症为: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感染、胃肠道出血、溃疡病、心肌梗塞、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和癫痫发作等。

撤停激素治疗 应该缓慢进行

对长期应用激素或激素依赖者,能否撤停激素是类风湿治疗成败的关键,但应缓慢撤停,如果突然停药,可出现恶心、呕吐、低血糖、低血钠、低血氧、高血钾、心律不齐、低血压等撤药危象。撤停的原则是,短期应用者可迅速撤停;用激素2~3周以上者,垂体及肾上腺皮质功能已受抑制,可用递减法撤药,每周减去日服激素总量的1/18~1/24,约需6~9周撤停;用激素2~3个月以上者,每周减去前次用量的1/10,直至停药,常需1/2~1年或更长时间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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