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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得肾炎怎么办?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1日

  孕妇合并肾炎在临床上一般分为三类。

  1.有蛋白尿,没有高血压:这类孕妇并发症较少,胎儿的预后较好。

  2.有蛋白尿及高血压症状:这类孕妇在妊娠过程中发生高血压者占70%,肾病症状严重,出现也早,一般孕28周前出现。新生儿围生期死亡率较高,孕妇在孕期及产后可能因为肾病而死亡。

  3.有蛋白尿、高血压及氮质血症:这类孕妇肾功能不全的临床表现已经比较明显,预后极为不利,一般在28周前胎死宫内或早产,产妇也极度危险,可能在产后不久因慢性肾功能衰竭而死亡。

  不论哪种类型的肾炎,妊娠都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原有病情加重,其他并发症的发生率增多,甚至发展为慢性肾功能衰竭,但也应区别对待。对仅有蛋白尿者可继续妊娠,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病率稍有增加,但一般较轻,产妇及胎儿预后较好。对于伴有高血压者并发症多,妊娠综合征发病率高,怀孕后宜早期做人工流产。如渴望生育,在孕后血压不超过150/100毫米汞柱的情况下,可在医生的观察下继续妊娠。而有氮质血症的孕妇,说明其肾功能已不全,应及时终止妊娠,以免孕妇出现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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