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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亢与妊娠以及突眼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8日

⑴如果患者甲亢未控制,建议不要怀孕。因为未控制的甲亢使妊娠妇女流产、早产、先兆子痫、胎盘早剥等的发生率增加,早产儿、胎儿宫内生长迟缓、足月小样儿等的危险性提高,并可引起胎儿或新生儿甲亢。

⑵如果患者正在接受口服药物治疗,血FT3、FT4达到正常范围,停口服药或者应用药物最小剂量,可以怀孕。

⑶怀孕期间控制甲亢首选内科口服药物,也可选择于妊娠4-6月行甲状腺手术,不能选择131碘治疗。

⑷行131碘治疗甲亢者应注意避孕至少6个月。

⑸拟怀孕前建议先查甲状腺功能。

七.甲亢与突眼

⑴部分甲亢患者可伴有突眼,可有眼睑肿胀,眼睛畏光、流泪、干涩感、异物感、复视甚至视力减退等,严重者眼睛明显突出,不能完全闭合,致角膜溃疡等。

⑵部分突眼者甲功可正常,或突眼数年后发生甲亢。

⑶突眼治疗可采用激素冲击治疗、眼眶放射治疗或激素联合眼眶放疗,保守治疗无效者可手术治疗。

八.注意事项

发生甲亢后应注意以下几点:

禁碘:甲亢并非缺碘,反而应限制摄碘,应尽量避免食海带、海藻及海鲜等食品及含碘药品,可选用无碘盐,或加碘盐经高温炒过。

戒烟:吸烟可加重病情。

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可适当补充热量及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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