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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儿童白血病辅助计划政府出台新举措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9日

对于白血病这种在儿童人群中高发,难以治疗,医药费费用昂贵等因素,这就需要政府来出面,出台辅助一些有利于儿童援助计划,帮助全国各地老百姓解决经济上的困难,当然,现在政府的相关部门也正在陆续出台相关白血病援助文件,并有一些已经得到了落实。

急性白血病患儿、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贫困眼病患儿……对于这些不幸的儿童来说,2011年,是他们幸运的一年。此前,只有省红十字会一家单位承担对他们的一些救助项目,从今年开始,省红十字会与民政、医疗等多部门共同联手,增加救助病种、提高救助资金,再一次扩大救助范围,使更多符合条件的患儿享受到治病政府买单的待遇。那么,患上述疾病的儿童可以享受到哪些新政策?

◆参合农村儿童六疾病可获省救助

据了解,救助对象为我省0至14周岁(含14周岁),患有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在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救治,参合并符合农村医疗救治条件的儿童。救助病种包括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狭窄。

据介绍,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医疗费用限额累计为15万元。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比例为70%,医疗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补偿比例为20%,省红十字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补偿比例为10%。儿童先心病单病种定额内,新农合补偿比例为费用定额的70%,医疗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补偿比例为费用定额的20%,省红十字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补偿比例为费用定额的10%。

患者在当地民政部门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得到救助补偿后,可持相关材料到当地红十会申请救助,市红十字会将完成逐级审核的材料并交到省红十字会审批,最后由市红十字会将救助费用支付给患者。

◆少儿血液病救助新增三病种

今年省红十字会少儿血液病救助基金的资助病种,由原来白血病一种病种增加了再生障碍性贫血、淋巴瘤、血友病三种,将有更多的经济困难家庭的血液病儿童获得资助。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患有血液病且家庭经济困难、具有辽宁省户籍的儿童以及省红十字会认为确有特殊情况应予资助的血液病儿童都是可申请该项基金救助的对象。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提醒,农村户籍中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贫困儿童救助不参加本基金的申请。此外,对于已接受过红十字会系统同类资助的申请人不得重复救助,资助款最高限额2万元。

◆贫困眼病患儿有望获救助

我省今年将首次开展“少儿光明行动”,对省内贫困家庭中的先天性斜视、弱视眼病儿童实施救助。贫困家庭眼病患儿可通过红十字会系统、直接到沈阳何氏眼科就诊、网上申报三种途径获得救助。

据了解,“少儿光明行动”救助的患者要满足以下条件:2至14周岁儿童,患有先天性斜视、弱视、先天性白内障等眼病,经过沈阳何氏眼科医院筛查确诊或持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诊断证明,持有贫困证或当地主管机关开具的家庭贫困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救助者可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及患儿5寸生活照一张,到所在县、区红十字会填写“少儿光明行动救助贫困眼病儿童申请表”,经县(区)、市级红十字会审核后,报省红十字会批准,患者持批准后的“申请表”可以到沈阳何氏眼科医院就诊。或者救助者也可直接到沈阳何氏眼科医院就诊,由医生确认符合救助条件且持有贫困证明的,到该医院项目办公室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拿到所在县(区)、市级红十字会审核后,报省红十字会批准可享受项目待遇。网上申报就是求助者可直接登录辽宁省红十字会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及患儿5寸生活照一张,经县(区)、市级红十字会审核后,报省红十字会批准,患者持批准后的“申请表”到沈阳何氏眼科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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