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康网
疾病专题

梅毒

首页 > 内科 > 梅毒 > 治疗 > 正文

常见的治疗梅毒的注意事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7日

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治疗梅毒的方法还是不少的,那大家了解治疗梅毒的注意事项吗?下面就为大家讲讲常见的治疗梅毒的注意事项。

常见的治疗梅毒的注意事项

一般,常见的治疗梅毒的注意事项有:

1、早期梅毒在充分治疗后要做血清RPR检测,第一年内每3个月复查1次,以后每半年复查1次,共2~3年。如发现血清复发或症状复发,应加倍量复治 血清复发如由阴转阳,或滴度升高4倍,VDRL试验阴性后滴度又超过1∶8。这是常见的治疗梅毒的注意事项。

2、早期梅毒治疗后血清反应固定,不阴转或滴度下降并固定在低滴度、而无临床症状者,应根据情况考虑检查脑脊液,以排除无症状神经梅毒。

3、妊娠期梅毒,治疗后,在分娩前应每月检查一次梅毒血清反应,如3个月内血清反应滴度不下降2个稀释度,或上升2个稀释度,应予以复治,分娩后按一般梅毒病例进行随访。这也是常见的治疗梅毒的注意事项之一。

4、神经梅毒脑脊液检查:治疗梅毒后第三个月作第一次,以后每6个月复查一次,直到脑脊液正常,此后,每年复查一次,共随访3年。

以上就是关于常见的治疗梅毒的注意事项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旦患上梅毒一定要立即去医院治疗,以免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

  • 吴中华

    吴中华

    主任医师擅长:失眠
  • 余立松

    余立松

    主任医师擅长:中西结合治疗内科疑难杂症
  • 蔡长明

    蔡长明

    主任医师擅长:各种不明原因发热、贫血的诊治以及白血病,淋
  • 邵迎新

    邵迎新

    主任医师擅长:甲亢,甲状腺瘤,甲减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于1957年由上海第一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
  • 西南医院

    西南医院

    西南医院坐落于两江环抱、山水相依的重庆市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
  • 新桥医院

    新桥医院

    新桥医院是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对地方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